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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過磅及VGM秤重服務
《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第VI章第2條已裝填貨櫃重量驗證的修訂已於2016年7月1日全球生效。該修訂要求貨櫃被裝載上適用於《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第VI章的船舶前,必須完成強制性的貨櫃總重量驗證。雖然此修訂包含了一些豁免(滾裝輪船等),然而絕大部分的出口已裝填貨櫃將受此新條例監管。本司已向海事處申請並設有認可秤重電子公正大磅其中之一秤重公司,讓客戶可放心使用本司秤重服務。